西贝流士的「古典交响曲」


记得在学校修「作曲法」(Tonsatz)这门课时,曾经针对某些横跨不同时期或难以界定风格的作曲家,例如贝多芬、布拉姆斯、史特拉汶斯基、荀白克等人,向老师请教该如何界定作曲家风格的问题。老师的回答很简单:将他们视为「个人风格」,特别是那些具有独特语法、异于同时期且为后世所推崇的作曲家。这也正是为何当我们在聆听一首陌生的乐曲时,可以约略说出这是属于某作曲家风格的音乐的原因之一(当然你必须是个熟悉古典音乐的行家)

当然不可否认的,他们的创作语法必然根植于当时所流行的风格,只不过相同的材料经过不同的厨师烹调,拥有特殊风味者自然而然就形成所谓的「个人风格」。例如当我们今日熟知所谓古典时期的代表是海顿、莫扎特、贝多芬时,要知道他们其实算是古典时期作曲家当中的「异类」,也就是他们的创作语法已经融入了个人特殊的想法于一般常有的模式之中,且成为一种「习惯性」而让人得以分析辨识,进而形成其特殊的「个人风格」。

此外,当音乐学者普遍将贝多芬视为古典时期的终止时,一般人也应该要知道,贝多芬晚期的作品已然是浪漫时期的先驱,且语法之先进更甚于浪漫前期的作曲家如罗西尼、韦伯、舒伯特等人。而当荀白克被喻为十二音列作曲法的创始者时,也不要忘了其一生当中所创作的作品,约有半数是属于调性音乐,而且是延续了华格纳的语法,达到后浪漫风格的极至表现,著名的《驽马之歌》(Gurre-Lieder)与《升华之夜》(Verklarte Nacht)就是最好的例子。

 简单的说,当我们要研究分析某位作曲家的风格时,除了时代背景所具有的基本影响外,更重要的是其个人的特殊想法与喜好所形成的「习惯性个人风格」。这里所要谈到的作曲家西贝流士,虽然不见得在古典音乐发展史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却也因其特殊的个人风格与时代背景,在音乐史上占有一席之地。

从时代背景来看,出生于1865年的西贝流士,正是后浪漫时期开始蓬勃发展的时候,如果硬是要将所谓的「后浪漫时期」定出一个时间点,或许可以李斯特自1848年起所提出的「交响诗」(Symphonische Dichtung)和「标题交响曲」(Programmsymphonie),以及同时期华格纳所逐渐成型的「音乐戏剧」(Musikdrama)为准(碰巧1865年正是《崔斯坦与伊索德》首演时)。除了他们所新创的形式以及和声语法影响了往后的作曲家外,当时所逐渐形成的形式美学以及民族色彩,也成了后浪漫时期的特色之一,而有了所谓的「国民乐派」的产生。以融合民族色彩为特色的「国民乐派」,其实是指那些有别于一直以来被称为「正统」的「中原民族」──德奥、法国、意大利──以外的国家(民族),如俄罗斯、波希米亚(捷克)、波兰、丹麦、挪威、芬兰乃至于英美等国家或民族,以其特有的民族情感,加以融合在「正统」的音乐形式之中,与后来以搜集民谣为创作素材的作曲家,如巴尔扥克、高大宜等并不相同。流着芬兰民族血液的西贝流士,正符合这样的一个「国民乐派」的背景。其早期的作品,明显受到俄罗斯音乐特别是柴可夫斯基的影响,加上当时的民族意识抬头,与其喜好以芬兰的民族史诗「卡列瓦拉」(Kalevala)为创作题材,不难发现其「后浪漫国民乐风」的创作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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